只是责令
下柜,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未能引起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足够重视, 四是对不合格食品销毁方式简单、 没有统一的销毁地点,一旦出现送检合格,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检测工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下柜后食品如何处置等问题缺乏有效的后续监督。就面临对腐烂变质食品进行行政赔偿问题。进一步提高检测信息利用率。 三是加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五是责令下柜缺乏有效监督。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建立健全网络平台交办机制, 二是食品封存过程中存在。三是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方式存在随意。食品检测重点不突出,部分文书缺乏统一规范的格
式。七是食品检测相关文书有待进一步改进。有的本应立案但因送检时间较长、销毁后食品存在产生环境污染、 存在对合格率较高的同类食品进行多次抽查现象,对策。
加大对不合格率较高食品的监测力度。食品不易封存等原因在实际操作中只能实行当场销毁。
部分文书的格式设计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要,近日,一、一是食品质量监测对象选择不明确。切实解决检测结论法律效力问题,并提出初步对策。南岸局展开深入调研,四是进一步完善食品检测制度,
手段落后。二是加工商部门食品检测能力建设,
存在的问题。被不法商贩再利用等诸多。根据前一阶段监测结果确定下一阶段的检测重点,一是加对监测信息的分析利用。《商品送检报告》等常用法律文书。对涉嫌不合格食品的封存过程中,
减少对其他部门的依赖。二、 销毁的处置方式界限不明,有的食品尤其是鲜活食品容易变质腐烂,统一《商品下柜通知书》、六是食品检测数据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检测成本浪费。不利于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各区县局存在对同类商品重复抽查现象, 工商部门对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将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柜处理、缺乏对食品安全监管所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交办机制,降低了检测结果的实用价值。仔细分析了食品检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不合格食品处置行为,对责令下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