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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经重庆银监局审核,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你分行《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13〕36号)、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营业地址:现核准其拟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3-04-28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渝银监复〔2013〕36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核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经分行授权,

  2512次渝中区代办公司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期和长期;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及;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及其他业务;提供资信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工商、

收回《金融许可证》,

四、《关于核准胡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13〕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五、证、二、同时,你分行接此批复后,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位置: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和外汇业务: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三、本批复失效,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照齐全后方可开业。次当前页访问量:帅博胡伟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一、

2013年4月15日日期:

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并予以公告。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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